1997年,风力装置的发电量约为丹麦总发电量的6%。丹麦政府计划在最近几年里,利用风能达到抵偿10%的需要电量,这项任务一定能够完成。在1996年丹麦环境与能源部通过的最近一个风电发展计划中,还制定了更大的目标–2030年以前,风力发电量将达到国家总需要电量的40~50%。
国家扶持风电发展的经济机制是通过提高热电工程税收来保障的,热电工程在燃烧燃料时所产生的CO2废物及其它有害气体能够污染周围空气,而酸渣和含有重金属的灰分能够污染土地。获得的资金主要向风电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和试验设计工作拨款。根据法令,热电公司必须购买国家生产风能的85%,其中包括从私营风力发电站购买的风能。
1996年世界风力发电站设备产量,估计总额约十亿美元,其中丹麦企业所占份额为6.5亿美元。在1993~1995年期间,丹麦风轮机的产量以每年10%至20%的速度增长了50%,2000年前的预测也同样乐观。1997年六月前的12个月里,丹麦工业生产的风轮机总容量为959MW,相当于欧洲大型原子能发电站的容量。
丹麦的风轮机制造、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形成了约1万个工作地点,设备出口及其安装还增设有充分保障的6千个工作地点。世界风力装置制造工业为3万人提供了工作,其中欧共体国家约2万人(1997年)。风轮机主要生产于丹麦、德国、西班牙、荷兰,配件几乎在所有欧洲国家都生产。
丹麦生产的风轮机种类如下所列(表示容量的分数意味着风轮机装备有两台发电机,可以换接)。
公司 风轮机容量,kW
Bonus Energy A/S 150,300,500,600,600
750,1000
200,225/40,400/100
NEG Micon A/S 600/150,750/175,
1000/200,1500
Nordex A/S 150,250,600,1000
Vestas Wind Systems A/S 225,500,600,660,
660/200,1650/300
Wind World af 1997 A/S 170,250,550,600,750
1997年在丹麦共运行4850个风力发电站,其中2/3以上属于合作社和私人。约10万丹麦家庭持有风力发电站股票,股票收益以降低用电家庭所付电费的形式定期支付,这种股票在丹麦人中是相当普及的。
丹麦议会和政府所采取的关于在经济上扶持风电工程发展的措施及丹麦工业公司对风电工程发展的保障,为实践中利用风力发电这一计划的实施建立了信心。
在俄罗斯应用丹麦动力工程技术人员及风轮机制造者的经验是合理的,俄罗斯北部和东部地区,特别是在用户尚未与俄罗斯总电力系统电网连接的沿岸地带,潜藏着丰富的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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